劳务发票热点问题:劳务报酬只缴个税不开发票行吗?代开劳务发票税率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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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为企业提供劳务,如何开具劳务发票?可不可以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开发票?代开劳务发票到底交几个点的税?51个税为大家找到了答案,有需要的小伙伴,赶紧看一看!
问:劳务报酬可以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开发票吗?
答:对于个人来说,其取得是劳务报酬收入,依法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对于企业来说,这是其支出的成本费用,依法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但是,个人一般不会主动申报纳税,所以,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由支付方代扣代缴,让支付方来帮税务局管控起来。
按照“国家税务局2018年28号公告”,如果企业的成本支出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那必须以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从劳务报酬的范围来看,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可以看到,个人独立从事这些行为都是增值税的应税范围,那么,企业就必须以个人提供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这就是为什么个人独立为企业提供上述服务的话,企业有开票的需求了!
问:疫情期间,个人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交几个点的税?
答:
1、增值税
正常情况下3%,但是,疫情防控期间,增值税优惠政策频出。
具体的增值税征收率下调优惠政策,可以看一看下面这张表格:
2、城建税
正常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础。
如果代开发票时候实际缴纳了增值税,那就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乘以相应税率计算,目前税率7%、5%、1%三档。
当然,可以按财税〔2019〕13号规定,享受最高50%的减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增值税免征了,城建税也相应免了。
3、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算基础。
如果代开发票时候实际缴纳了增值税,那就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乘以相应比率计算(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当然,按照财税[2016]12号,自2016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享受免征。
如果月度超过10万,季度超过30万,按财税〔2019〕13号规定,享受最高50%的减免。
4、印花税
具体以合同金额和合同类型乘以相应税率征收。
5、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如下:
问:个人去税务局代开的劳务发票,个税由付款单位代扣代缴,如果付款单位没有及时付款而没有代扣代缴,那么,个人是否可以自行缴纳这张劳务发票的个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七、纳税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以采用远程办税端、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问: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在本所注册,领取分成收入时,律师本人需要到税务局开具劳务费发票,提供给律所?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经营业务为有偿行为,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不属于经营业务。
您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别,属于经营业务的开具发票,不属于经营业务的企事业内部、上下级单位之问资金往来,以及非经营性的款项收支时使用收款收据。
问:公司是做农产品种植的,招了一个人帮我们看护大棚,协议签了一年,一天100元,按月结算。那这种雇工性质是否属于取得了劳务报酬要提供劳务发票给我们公司做账?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因此,该个人如不属于该公司的员工,提供的看护大棚服务应据实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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