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事盘点:事关你的钱包!2020年即将结束,这几件大事抓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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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2020年结束只剩下6天的时间,51个税管家表示,盘点一下2020年大事,发现这四件大事得抓紧办,与你的“钱包”有关!
@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别忘领了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规定: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51个税管家提醒,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不一样,大家千万不要搞混了!
失业保险金就是俗称的“失业金”,属于常规的失业保险待遇;而失业补助金是疫情防控期间,国家新出台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举措,申领时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因此,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要抓紧时间,再不领取,这笔钱就没有啦!
@个税纳税人,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需确认
新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规定: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51个税管家提醒,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开始确认,纳税人务必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若未能及时关注、修改,可能会对2021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
比如,若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职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并据以办理扣除;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修改、仍按原条件在2021年继续享受,还可能影响纳税信用。
@企业员工,年假到期没休完可抵工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51个税管家提醒,2020年即将结束,你的年假休了吗?
如果年底单位确实忙,不能安排年假,职工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应有三倍工资补偿。
但如果单位安排休年假,而职工因个人原因放弃,且提出不休的书面申请时,单位可不支付年假工资。
注意啦!年假“清零”倒计时,企业员工赶紧做好年假安排。
@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及时完成
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是养老金发放的基础性工作。
一般情况下,退休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否则养老金可能会被暂停发放。
51个税管家提醒,部分地区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截止时间是2020年年底,还没办理认证的一定要抓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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