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时间临近 算对“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好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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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临近!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消息一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这两个税务专业名字在网上成为热搜词。
不少纳税人疑惑: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到底是怎么缴的?为什么会有汇算清缴的说法?在此,5哥就跟大家讲一讲“综合所得”缴税那些事儿。
“综合所得”的范围认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具体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5哥提醒,劳务报酬一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劳务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通常是指在单位长期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区别在于:劳务报酬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如果大家不确定取得的收入是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还是劳务报酬所得纳税,可以看一看自己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协议。
一般来说,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即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即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纳税。
目前,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等群体取得的收入普遍按照劳务报酬计税,关键就在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哦!
“综合所得”的缴税流程
据了解,在缴税的流程上,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大体相同,分为两个步骤。
第一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其中,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5哥介绍,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执行。
另外,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政策规定太复杂,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看不懂?别急,下面结合案例,简单解答!
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案例
新员工王小明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2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专项附加扣除为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
1月:(20000-5000-1500-2000)×3%=345元
2月:(20000×2-5000×2-1500×2-2000×2)×3%-345=345元
3月:(20000×3-5000×3-1500×3-2000×3)×3%-345-345=345元
4月:(20000×4-5000×4-1500×4-2000×4)×10%-2520-345-345-345=1045元
依此类推,即可算出王小明每月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
2、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案例
演员孙小丽,每次演出所得的劳务报酬,分别为:3000元、10000元、50000元、100000元,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收入。
具体的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结果如下:
一次性劳务收入3000元(小于4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800=2400元,属于“不超过20000元”档,应预扣预缴税额=2400×20%=480元。
一次性劳务收入10000元(大于4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0%)=8000元,属于“不超过20000元”档,应预扣预缴税额=8000×20%=1600元。
一次性劳务收入50000元(大于4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50000×(1-20%)=40000元,属于“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档,应预扣预缴税额=40000×30%-2000=10000元。
一次性劳务收入100000元(大于4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00000×(1-20%)=80000元,属于“超过50000元的部分”档,应预扣预缴税额=80000×40%-7000=25000元。
由上可知,孙小丽劳务报酬所得总额163000元,预扣预缴税额为37080元。
3、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案例
自由撰稿人郭小寒呕心沥血出版了一本名为《搬砖时代》的书籍,获得稿酬20万元。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收入。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20×20%)×70%=11.2(万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11.2×20%=2.24(万元)
这意味着,郭小寒出版《搬砖时代》书籍,需要预扣预缴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2.24万元,实际到手稿酬为17.76万元。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案例
发明家吴小雨,与某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书,协议规定吴小雨授予该公司在24个月内使用其专利技术的权利,而该公司需要一次性支付特许权使用费100万元。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收入。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00-100×20%=80(万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80×20%=16(万元)
这意味着,发明家吴小雨实际到手特许权使用费为84万,需要预扣预缴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16万元。
第二步:年度末办理汇算清缴
按照“第一步”计算个税,我们可以看出:在预扣预缴时,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单独分项计算的。
所以,办理汇算清缴时,纳税人需要将这四项收入合并,按照综合收入的年税率算出最终应该缴纳的税额。
如果最终汇算清缴额小于预扣预缴额,那就需要申请退税,反之则需要补税。
具体的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换句话说:没有工资薪金所得,单一取得劳务报酬的演员孙小丽、单一取得稿酬的自由撰稿人郭小寒、单一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发明家吴小雨,他们也可以自行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并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比如,演员孙小丽,年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2000元、年住房贷款利息12000元。
那么,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8000+40000+80000)-60000-12000-12000=46400(元)
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属于“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档,应纳税额为:46400×10%-2520=2120(元)
对比可知,孙小丽预扣预缴税额为37080元,而汇算清缴应纳税额为2120元,所以,孙小丽需要退税34960元。
同时,5哥提醒,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2020年3月至6月,我国将迎来个人所得税首次汇算清缴!纳税人赶紧拿出个税计算器,算一下自己是要补税,还是要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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