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年终奖的注意:扣缴单位未申报怎么办?个人所得税APP“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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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开始,不少纳税人咨询:为什么我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看不到“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到底是什么?51个税为大家揭晓答案!正为奖金烦恼的小伙伴,赶紧看过来!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
一、居民个人取得符合相关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二、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符合相关规定的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参照执行;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
政策解读
根据相关规定,所谓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就是大家通俗理解的“年终奖”。
具体指的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此外,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任期奖励构成,其中基薪和绩效薪金的60%在当年度发放,绩效薪金的40%和任期奖励于任期结束后发放。
根据财税〔2018〕164号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申报事项
1、纳税人如果存在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或者央企负责人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则两种最多都只能保留一处作为奖金申报,其他并入综合所得进行申报。
51个税提醒:纳税人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多处取得年终奖或央企负责人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两项都只能有一处的可以“单独计税”,其他的需要合并综合所得计算个税。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51个税提醒:部分单位分2次或2次以上给员工发放年终奖,按相关规定,只有其中1次可以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方式计税,其他年终奖(奖金)则须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
3、如果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只有一处,默认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
51个税提醒:居民个人在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时,还有一次机会选择是否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4、扣缴单位应在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时进行代扣代缴申报。
51个税提醒:若扣缴单位未申报(或者申报数据有误),可进行更正申报。
实务操作
如果纳税人“选错”奖金计税方式,或者代扣代缴义务人使用了另一种方式进行扣税,导致职工税负增加,则可在个税汇算清缴申报时,更改奖金计税方式获得退税。
下面51个税以“全年一次性奖金设置”为例,跟大家讲一讲!
一、年度汇算时是否并入综合所得?
登陆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WEB端),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在标准申报【收入和税前扣除】环节,点“工资薪金”明细进去。
点【奖金计税方式选择】,若无此选项,说明该帐户名下无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记录,若与实际不符,可联系扣缴单位办税人员确认。



操作步骤
1、若选择并入,则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2、若选择不并入,则选择“单独计税”(若存在多笔全年一次性奖金,则只能选择其中一笔单独计税,其他全部并入综合所得申报)。
注意事项
由于每个人收入不一样,扣除情况也各异,51个税建议在进行“奖金计税方式选择”的时候多尝试,何种申报结果你最满意,就选择哪一种。
二、扣缴单位未申报怎么办?
扣缴单位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对所在月份申报表更正,将未申报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信息进行补充录入。


操作步骤:
1、扣缴单位办税人员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首页,选择要更正的“税款所属月份”
2、综合所得申报——申报表报送——更正申报
注意事项
1、更正月份及当年后期已申报的月份都需要逐月进行更正(比如:更正的是2019年10月份的申报表,那么2019年11月、12月的申报表均要依次更正)。
2、更正可能产生需要补缴的差额税款,需先进行完税。若扣缴客户端无法更正,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常见问题
问: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吗?
答:如果取得的全年一次性资金选择单独计算缴纳个税,则不包括在“年收入”中。如果选择将全年一次性资金并入综合所得一起计算缴纳个税,则包括在“年收入”中。
问:我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怎么预填的?
答:对综合所得(含一次性奖金)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预填的申报数据中,不包括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纳税人选择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需在工资薪金栏次通过“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将其并入。
问:可适用简易方式申报的,含不含全年一次性奖金?
答:如果全年综合所得和日常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加总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在适用简易方式申报时,建议选择并入。
通过网络方式申报的,税务机关提供的“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预填服务中,包括了全年一次性奖金缴纳的税款。
但如果全年综合所得和日常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加总后收入额超过了6万元,则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还是维持单独计税。
通过网络方式申报的,税务机关提供的申报数据预填服务中,暂不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并入综合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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