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发现大问题,“误操作”会影响个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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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你申报了吗?个税精灵提醒,部分税友在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发现大问题,“误操作”会影响个税退税!
【问题一】
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自动出现任职受雇单位,而自己又完全不知情,存在信息冒用嫌疑,该怎么办?会不会影响个税退税?
个税精灵表示,只要该公司给纳税人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
解决办法如下:
如果是纳税人曾经任职的单位,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个人信息管理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曾经在职,填写离职时间等补充说明后,点击提交。申诉状态变为“已处理”。
如果是纳税人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的,申诉类型应选择从未在职,填写补充说明点击提交后,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申诉提交后,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相关任职受雇信息将不再显示。
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的消息提醒反馈,也可以通过以上两个渠道的“异议处理查询”进行查看,敬请留意。
同时,个税精灵提醒:“申诉”不是“申请退税”哦!
误点申诉按钮,会影响本人正常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可能会导致系统无法退税。
当然,如果纳税人误点了申诉, 也不要慌!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撤销申诉。
如果申诉已处理无法撤销,请与受理信息中的税务机关联系,告知情况并及时予以处理,以免影响正常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
【问题二】
我在个税app上申请退税不小心点错了,点成了申诉,现在无法撤回,税款拿不到,公司这边不愿意更正申报,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河南省税务局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申请退税时提供的汇算清缴信息有错误的,税务机关应当告知其更正;纳税人更正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办理退税。
因此,根据您的描述,【申诉】后,相应记录将进入税务系统内部异议申诉环节进行处理。您对某条记录进行申诉后,可以“撤销申诉”。对于税务机关已经终审的申诉事项不能撤销。
但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可以通过增加收入的方式,补充已申诉的内容。
此外,对于刚发起申诉的任务(“被收入”,以及“从未任职”的被任职),次周周一前可以撤销申诉。
另外,暂不清楚您是否已经缴款成功或发起退税,若您已经缴款成功或发起退税申请,发现错误需要修改,可通过更正申报进行处理。
若退税进度显示“税务机关正在审核”,您也可撤销退税申请,作废原申报后重新申报。在税务机关终审前可以作废申报。
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需在前次申报基础上办理更正申报。
如果您已经申请退税并已进入国库办理环节,这时候要等国库办理结束之后再更正;如果您未申请退税或者已经申请但退税流程还在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等环节,您可以先取消退税申请之后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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