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算税
    个税计算器小程序二维码

    微信扫码,手机算税

首页 > 个税资讯 > 最新政策 > 正文

2020年社保入税最新消息:11月社保大变化,15个省市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2020-11-03 来源:51个税

阅读数: 47278

摘要: “社保入税”最新消息来袭!2020年11月起,社保缴费大变化——多地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51个税提醒,企业社保入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社保入税”最新消息来袭!2020年11月起,社保缴费大变化:多地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不少老板咨询51个税:企业社保入税,是不是真的?企业社保缴费压力是否会增加?不要慌!企业社保入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社保入税最新消息:2020年11月社保大变化,15个省市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1、社保入税是什么意思?

“社保入税”指的是,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2、社保入税什么时候执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但是,此改革一度引起轩然大波。

据51个税了解,绝大多数地区的情况是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的社保费已经交由税务部门征收,而企业社保费转由税务部门征收则被按下了“暂停键”。

3、“企业社保入税”真的来了吗?

2020年10月30日,北京、上海、天津、深圳、青岛、四川、湖南、山东、贵州、山西、吉林、江西、广西、西藏、新疆等地税务局发布“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重要公告。

社保入税最新消息:2020年11月社保大变化,15个省市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51个税表示,上述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仅部分省市):

北京:2020年11月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天津:2020年11月2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深圳:2020年11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湖南:2020年1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贵州:2020年11月1日起,贵州省范围内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由上可知,“企业社保入税”是真的来了!2020年11月社保大变化:15个省市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社保入税最新消息:2020年11月社保大变化,15个省市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上述公告,纳入此次征收范围的,除了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等等。

这意味着,社保费移交税务机关征收改革的进度加快。

4、社保入税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有人说,社保入税,只是变了一个“收钱”的部门。

非也!51个税提醒,“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影响不容忽视。

因为税务部门有着经验丰富、强有力的征收队伍和系统,所以,一旦企业社保入税,意味着企业要同时基于工资总额和全体员工总数去缴纳社保。

尤其对中小微企业来说,确实不是一个好消息!

过去,很多中小微企业为了节省用工成本,并未合规缴纳社保,例如:少缴,甚至是不缴。

如果税务部门要求“按照职工实际工资足额缴纳”,那么,企业用工成本会大幅度增加。

为了减轻企业的这种顾虑和恐慌,企业社保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的改革在循序渐进中进行。

社保入税最新消息:2020年11月社保大变化,15个省市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这里51个税也分享三条对企业有利的社保好消息,让中小微企业暂时“松一口气”。

1、人社部喊话“两个不得”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对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作出了统一部署,明确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妥善处理好企业历史欠费问题。

人社部在最近公布的答复中强调,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各地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我们将按照稳定征收方式的要求,会同税务等部门制定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的‘成熟’标准、企业历史欠费处理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指导地方稳步推进征收职责划转,落实降费政策‘两个不得’有关要求,确保今年企业社保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人社部称。

2、实行“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

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即是我们现在通常所说的“企业社保入税”。

该种征收模式下,税务部门不仅要核定社保应缴费额,还要负责征缴。

但是,2020年10月30日,多地发布的“企业社保入税”公告提出,采取“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的模式。

简单来说就是,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缴费金额,税务部门按照核定金额进行征收。

51个税表示,2020年11月起,多带社保缴费迎来大变化!企业社保费的征缴将由社保(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完成。其中,社保部门主要负责核定缴费的数额,然后由税务部门代为征缴。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税务部门掌握着企业职工真实工资数据,但是,上述公告并未将核定社保缴费金额的职责移交给税务部门,企业仍可以按照现行方式办理参保、申报缴费基数等等。

最后,51个税建议,企业社保入税已成定局,企业必须严守法律规定,更新思想观念,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例如:优化薪酬设计、部分岗位可采取灵活用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