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算税
    个税计算器小程序二维码

    微信扫码,手机算税

首页 > 个税资讯 > 最新政策 > 正文

2020年3月起,两个税收新政策实施!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

2020-01-06 来源:51个税

阅读数: 28332

摘要: 清税无须“配比”欠税及滞纳金;非正常纳税户认定要求更严;取消“非正常户解除”业务;税务机关可以开具无欠税良民证.....51个税提醒,2020年3月1日起,两个税收新政策实施。

清税无须“配比”欠税及滞纳金;非正常纳税户认定要求更严;取消“非正常户解除”业务;税务机关可以开具无欠税良民证.....51个税提醒,2020年3月1日起,两个税收新政策实施。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具〈无欠税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7号)。意味着:2020年3月1日起,税务机关可以开具无欠税良民证啦!

【要点解读】

一、无欠税证明有什么用?

纳税人企业上市、境外投标等。

二、什么人可以开?

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该申报的收入都已经申报,且不存在下列行为:

1、纳税申报后,没有在期限内缴纳税款;

2、经批准延期纳税的,延期时间已满但未在期限内缴纳税款;

3、税务检查已查定纳税人的应补税额,纳税人未在期限内缴纳税款;

4、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5、其他未缴税款,包括作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未按期缴纳的税款。

三、怎么开?

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办税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申请开具,无需提供登记证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

未办理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区分以下情况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1)单位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登记机关发放的登记证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2)自然人纳税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开具的,还需一并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其他说明

1、由于需要归集纳税人全国范围内的申报纳税情况,数据会有不超过3天的延迟;

2、《无欠税证明》证明时点为开具时间,纳税人在税收征管系统中不存在欠税情形。

3、如果纳税人没有按实申报,税务机关仍然要依法追缴税款。

51个税提醒,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税收征管新政策还有——《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

【要点解读】

一、欠税滞纳金如何加收?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原政策是要求纳税人欠税是必须以“配比”的办法同事缴税及对应的滞纳金。

例如,A公司产生欠税200万、滞纳金40万,若A公司筹集120万用于清缴欠税,根据“配比”要求,此120万中用以缴纳税款的部分为100万、用以缴纳滞纳金的部分为20万。此次“清欠”后,A公司还有欠税100万、滞纳金20万,并按100万欠税为基数继续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二、临时税务登记问题

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三、非正常户的认定与解除?

1、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原政策为下一纳税申报期(多数是一个月),相比之下进行了统一和明确。

2、如何解除非正常户认定?

(1)纳税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补办申报。对缴纳补办申报产生的税款和之前产生的欠税,不作前置要求,更好方便纳税人办税;

(2)在非正常状态解除上,实现系统自动解除,不需要专人办理。原政策下,纳税人需提供情况说明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有的税务机关还就其非正常状态期间经营情况进行调查。

四、破产清算中的税收征管问题

1、申报的税收债权范围,包括企业所欠税款(含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下同)、滞纳金、罚款,以及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

2、税收债权金额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为截止日计算确定。

3、税务机关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申报。破产法规定:担保债权>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其他顺序清偿债务,但欠缴税款优先于税款发生之后的担保债权。即先发生欠缴税款,后发生担保债权,则欠缴税款可以优先受偿。

4、滞纳金、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按照普通债权申报。

五、破产清算中,管理人可以从事哪些涉税事项?

1、对新产生的税收,破产企业应依法缴纳。即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企业注销期间发生纳税义务,企业应当依法纳税。

2、明确管理人可以破产企业名义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申领开具发票或者代开发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企业的名义办理各涉税事项。